关于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比武)的通知(校教通〔2012〕16号)
校属各教学院(部):
为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创新,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办公会讨论同意,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比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校在编在岗专职教师。
二、竞赛时间: 2012年3月至本学期末,2012年4月学校集中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各学院(部)于3月30日前完成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教师名单事宜。
三、组织形式:由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竞赛,教务处组织全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
四、竞赛规则:
(一)全校各专任教师均应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竞赛。推荐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的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1972年1月1日后出生,本学年承担了本科课堂教学任务,且连续担任本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含来本校前已有高校课堂教学经历的教师),近三个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学生反映良好以上。
各单位推荐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均应参加决赛。
(二)各学院(部)应成立课堂教学(含实验)竞赛工作小组和评委会,评委应由5位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作风正派、教学效果反映好的专任教师担任,且评委成员应涵盖各教研室,提倡跨院、跨校聘请评委,鼓励邀请学生代表列席评课。
(三)教学竞赛内容按正常的教学进程,各学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及具体情况自主设计竞赛形式,鼓励采取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可2-3个学院联合组织竞赛,也可以教研室、实验室为单位组织竞赛,各教研室之间交叉听课评课。每位教师听课时,要填写“湖南理工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课记录表”。
(四)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决赛形式:采用说课、课堂教学演示和板书设计(钢笔)相结合的形式,其中说课和教学演示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课堂教学演示时间不少于20分钟,板书现场设计时间为15分钟。决赛分大文、大理两组进行。
2、决赛内容:参加决赛的教师必须提交参赛课程一次课(2课时)的教学方案设计(教案),内容包括:课程整体知识结构、课程定位与主要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学生特点、教学策略、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并需在该次课(2课时)范围内准备3个实时授课20分钟左右的教学演示单元的名称和素材,由参赛教师根据参赛教案内容自行组织。决赛时,由评委在现场从参赛教师提供的3个教学演示单元中抽取其中一个并由参赛者进行现场教学演示。参赛教师可根据需要组织不超过10位学生参加教学演示。
参赛教师进行说课与教学演示后,到指定位置用指定的白纸模拟白板用钢笔完成本次课的板书设计。
3、决赛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方案设计、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板书设计等部分。决赛成绩构成:教学方案设计占10%,说课及教学演示占70%,板书设计占5%,近三个学期学生评教结果(平均值)占15%。
(五)由学校组成决赛评委会进行决赛评比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决赛评委会负责人。决赛评委会成员在各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聘请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和教学督导员等担任。
(六)决赛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相加后平均得相应评分。决赛时评委不得少于7人。
(七)教学竞赛结果按高低分排名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本次课堂教学竞赛决赛设一、二、三等奖,以评委会评比结果排名。各组排名列前20%者为一等奖,排名在20%-50%者为二等奖,50%-80%为三等奖,其余参加学校决赛的教师为优秀奖。全校拟设6个组织奖。
(八)奖励:本次教学竞赛决赛参与者及组织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按学校教学奖励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结果作为教师个人评优评先及岗位津贴晋档的参考依据。
五、说明:
(一)各学院(部)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的人数按本单位符合参赛条件人数的10%左右或至少推荐1人参加学校决赛。不能用普通话授课的教师实行决赛资格一票否决。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填写“湖南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成员推荐表”(见附表),并将纸质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二)除各学院(部)推荐外,教务处将会同督导团和学工部,根据教师日常教学情况,在全校范围内推荐3—5名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参加学校决赛,推荐名单将于3月16日公布,请各学院(部)作好准备。
(三)本学期未承担课程教学但在上学期担任过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其教学内容以上学期已承担的教学任务为准。
(四)参赛选手参加决赛时说课部分应采用课件,且课件应由本人自制完成,教学演示部分可依课程需要准备课件,恰当合理运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纳入评价内容。
(五)各参加决赛的教师应提供教学方案设计及说课文字材料(非PPT印件)各10份,于4月6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六)遇决赛结果在公示期有异议,由学校决赛评委会组织调查,进行裁决。
(七)教学竞赛决赛评分细则另行公布。
六、其它:
(一)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担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的教学竞赛工作,建议英语类、大学物理、电工电子类、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等课程按担任课程的教师组进行竞赛,以作好迎接省教育厅教师教学竞赛的准备。
(二)各学院应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竞赛组织方案交教务处运行办。方案执行情况作为评选组织奖的重要参考。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表:湖南理工学院2012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成员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湖南理工学院2012年
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成员推荐表
学院(部):
姓 名 | 出生年月日 | 性 别 | 民 族 | |||||||
职 称 | 任现职时间 | 联系电话 | ||||||||
最后学历及 毕业时间、 学校和专业 | 担任教学工作时间 | |||||||||
教 学 情 况 | (主要填写2009年以来近三年的教学情况,包括讲授课程、平均年度工作量、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评价等) | |||||||||
竞 赛 内 容 | (参加决赛的课程、教材、章节内容,是否用多媒体等) | |||||||||
教学演示单元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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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部 意 见 | 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