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校教〔2015〕20号)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5]141号)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师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和指导,提升本科专业课的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学校决定举办2015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承担过各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近
3年参加过省级课堂教学竞赛并获得等级奖励的教师原则上可不参加本次竞赛。
二、组织实施
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竞赛工作。成立学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组委会,负责评审推荐我校参加湖南省教师教学竞赛的教师。各院(部)承担本单位课堂教学竞赛校内初赛和推荐工作。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
各院(部)自行按竞赛章程组织初赛,制定具体的初赛方案,并于4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备案,初赛须在
6月9日前完成。各单位根据初赛结果推荐1名教师参加校内决赛,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人员信息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1日之前统一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
学校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对于在我校课程教学改革中改革力度较大、成效明显的课程,如校级精品研讨课等项目中有代表性的教师,教务处将选派1-3名参加全校决赛。
(二)决赛
决赛时间初定6月中旬举行,分文科类、理工科类两个组别组织竞赛。决赛前,参加决赛教师须提前提交所授课程20学时的教学设计(教案)电子稿和与之对应的20个节段的教学课件电子稿(即各学时选取15分钟左右的课堂教学内容节段),及1个节段的课堂教学的教学反思(1000字以内)电子稿。决赛中,由参赛教师从提交的20个节段的教学课件中随机抽签确定参赛内容并进行现场授课,每位参赛教师授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组委会将根据参赛教师的现场教学情况及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竞赛评分结果确定我校推选上报参加省级竞赛教师名单。赛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参加省级竞赛复赛的教师专门进行指导和培训,全力帮助参赛教师准备高质量的参赛资料。
四、竞赛评奖
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凡是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选手,评为2015年湖南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再根据比赛成绩按照各组别的参赛选手人数,以一定的比例评出二、三等奖。获校级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教师同时授予“湖南理工学院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组织奖:根据各院部的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等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5个。
五、其他事项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校内初赛,遴选高水平教师参加全校决赛;要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指导和帮助参赛教师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确保取得优异成绩。
(二)参加决赛教师要严格按要求准备参赛资料,确保形式合格。
(三)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负责,联系人:石蕙,联系电话:V61520。参加决赛教师参赛资料电子稿整合及送省参赛教师教学视频录制及光盘制作工作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联系人:余水香,联系电话:8648865,办公地点:16号楼16516A室。
附件:
1、
附件1: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5〕141号).doc
附件2: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教师课堂竞赛决赛人员报送表.doc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