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校教〔2016〕19号)
各教学院(部):
为聚焦课堂教学,加强业务训练,推进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交流与研讨,发掘并推介出好教师、好教法、好课程,全面提升学校课程教学水平与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竞赛由教务处主办。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竞赛的实施过程。各教学院(部)承担本单位课堂教学竞赛校内初赛和推荐工作。教务处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竞赛组织实施、结果评定、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15-2016学年承担校本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正式设置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赛。近2年参加过省级课堂教学竞赛并获得等级奖励的教师原则上可不参加本次竞赛。
三、参赛要求
参赛教师所授课程达到相应建设标准:有体系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并且近2年来执行情况良好;教材选用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需要;课程教学备教批辅考等各环节完成情况良好,在课程学业评价方面突出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和
素质的考核。
参赛教师具备相应教学能力和水平: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最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把握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按照课程教学要求,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合理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大力鼓励和支持参赛教师对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评审评分中,对参赛教师运用讨论式、启发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方法进行灵活有效设计或组织实施教学的予以倾斜。
四、竞赛程序
(一)初赛
以院部自行组织为主,具体形式自定。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是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有效检验和有利提升,各院部应认真组织好初赛,充分发挥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等集体智慧,共同研讨课程的内容体系、课程教学方式方法等,以赛促教,充分展示出课程建设的成果,同时也为本单位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搭建一个展示才华,快速成长的平台。各院部根据初赛结果推荐1名教师参加校内决赛。
(二)决赛
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竞技时长、观摩实效等因素,将决赛选手分为理工科类(A组)、其它学科类(B组)、体育与艺术类(C组)三个组别进行决赛。
决赛阶段由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反思、教学演示四个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四者所占分值分别为30分、20分、10分、40分。
决赛过程分成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参赛教师提交参赛课程3学时的教学设计(教案)电子稿和与之对应的3个节段的教学课件电子稿(即各学时选取15分钟左右的课堂教学内容节段),及1个节段的课堂教学的教学反思(1000字以内)电子稿。
教学资料评审专家组按组别分类,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进行网络评分。
第二阶段:
参赛教师从提交的3个节段的教学课件中随机抽签确定参赛内容进行现场授课。每位参赛教师授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位参赛教师现场教学演示结束后,接受教学演示答辩专家组的现场提问,提问与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教学演示评审专家组按组别分类进行现场评分。
现场按组别各安排15-20名学生全程听课,中途不换学生,听课学生由组委会随机从各学院选取,每位参赛教师均安排有对应专业的学生听课。
在第二阶段各组别全部选手教学演示结束后,现场公布各组别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反思、教学演示的综合得分及排名。
体育与艺术类(C组)如因学科特殊性不便在指定场地竞赛,组委会将提前另择赛场完成演示和评分,现场公布本组别参赛教师的综合得分及排名。
五、竞赛评奖
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凡是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的选手,评为2016年湖南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再根据比赛成绩按照各组别的参赛选手人数,以一定的比例评出二、三等奖。
组织奖:根据各院部的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等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5个。
六、其他事项
(一)各院部均要制定具体的初赛方案,初赛务必在5月26日前完成。初赛方案电子稿请于4月13日前发教务处,教务处会根据各院部上报的组赛方案到各院部观摩竞赛过程。
(二)各院部将本单位参加了初赛的全部教师资料按要求填写在《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上,推荐代表院部参加校内决赛的教师在备注栏中注明,并于5月26日之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统一报教务处。
(三)参加决赛教师要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赛资料准备,确保形式合格。
(四)确定推荐参加省级课堂教学竞赛的教师无故要求退赛的,取消一等奖获奖荣誉,连续两年不得再参加校内课堂教学竞赛决赛。
(五)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人:石蕙,联系电话: 8640192,V61520。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汇总表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