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2017) 14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政发[2016]2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2、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含2年)。近2年无教学事故。
3、2016年度全年承担教学任务,且至少有一个学期在校本部主讲专业培养方案中规范开出的课程。
4、教学效果好,2016年度教学测评学生评教结果位列本单位排名前50%。
5、开设新课、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1、各院部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教师个人申报或教研室民主推荐。申报教师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3)交所在院部。
3、院部根据评优条件,严格审核申报教师的参评资格。按2016年度承担了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人数的10%(具体报送人数见附件1)确定评优人选,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对院部推荐的评优教师进行审核式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三、表彰奖励
对获得2016年度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15修订版)》(校政发[2016]3号)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津贴进档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其他
1、评选课堂教学优秀奖是我校激励教师潜心教学以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因评选程序不当造成教师意见强烈或产生较大不良影响致撤消该单位评优结果的不再另行组织评选。经学校审核淘汰的名额不受理补报。
2、各院部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院部推荐人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教务处205办公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到hnist-jyjgb@163.com,(主题:xxx院部2016年度课堂教学优秀奖),联系人:王莉英老师;电话:8640007。
附件:
1、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推荐名额
2、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
3、湖南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4日